而在处理所有这些关系时

       术, 是韩非学说的第三大支柱。人们常称韩非为法家, 可他这个法家, 却不像李悝、吴起、商鞅等人, 既制定了自己的法律, 又亲自执行了法律, 他既没有立出自己的法, 更没有执法的实践, 他的确反复论述过法的重要, 因此, 他充其量不过是个法理家。

       在先秦的思想家中, 韩非的独特贡献在于" 术" 。最早提出" 术" 这个概念的, 是申不害但是, 申不害浅尝辄止没有作更深入的论述, 是韩非继承并加以发扬光大, 对" 术" 作了全面而透彻的剖析, 使其系统化, 完备化, 成为政治舞台上衮衮诸公须臾不可或缺的大学问。

       什么叫作" 术" ? 韩非对此也没有一个明确而完整的定义, 不过, 从他分别的论述中, 我们大致可以了解他对" 术" 的理解。他说:" 术也者, 主之所以执也。" " 术者, 因任而授官, 循名而责实, 操生杀之柄, 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 ( 所谓术, 就是根据需要来设置官职, 根据官职的职责来检验他的政绩。掌握着生杀的大权, 考察臣下的能力。这是君上所掌握的权力。) " 术者, 藏之于胸中, 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 ( 所谓术, 是藏在国君的胸中, 以了解各方面的情况而暗中驾驭群臣的。)

       由此, 我们可以知道韩非观念中的" 术" 的主要特点, 一, 它是人主所掌握的东西, 二, 它是用来驾驭臣下的, 三, 它是秘密运用而不可公开的。

       " 术" , 后世也将它叫作" 权术" , 它不过就是一种手段, 一种政治手腕。后世学者给它作了一个简明的概括:" 术就是段, 是人君驾驭臣民的权变, 也就是所谓' 人君南面之术' 。" 这话自然是对的, 但却不全面, 从韩非全书的论述以及从漫长的历史实际看, " 术" 不独是人君所用, 政治舞台上所有角色都可以运用、也无时无刻不在运用的。

       在中国古代, 一个置身政治舞台上的人物, 大致要面临一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即上与下的关系, 下与上的关系, 同僚间的相互关系。而在处理所有这些关系时, 即君上如何驾驭臣下, 臣下如何服事君上, 同僚之间如何相互应付, 以及政治舞台上的人物如何自保, 无不需要权术。可见, 权术是所有官场人物的必备知识和看家本领, 正如一位将军不能不懂兵法, 一位商人不能不懂经营一样, 一个官场人物也不能不懂不用权术, 否则, 你就无法立足、生存, 更别提发展和升迁了。因此, 可以说, 权术就是官场的兵法, 是官场的经营学, 是官场人物制胜的谋略和手段。

       " 术" 的最大特点是它的隐蔽性, 它是政治斗争中的秘密武器, 它的威力也正在如此, 一旦失去隐蔽性, 它也就毫无威力可言。从这个意义而言, 说权术是阴谋, 似乎也不为过, 有的权术人物将分明的阴谋, 偏要说成是所谓" 阳谋" , 那叫强词夺理。当然, 阴谋未必就是罪恶, 权术也未必都是邪恶, 关键在于谁来使用它, 对谁使用它。用以惩治邪恶, 它是正义的利剑, 用以陷害正义, 它是邪恶的帮凶。

       我那时是一个战俘

       我那时是一个战俘, 每一个星期天我们一伙人都到一个大谷仓去演戏。我们自制了一些座位, 因为我是一个知识分子, 能写, 他们请我提供一个戏剧在圣诞节上演. 我写了《巴里奥纳》, 写得很糟糕, 但还是有点戏剧的味道。不管怎么说, 直到写这个戏剧时, 我才真正喜欢上戏剧。……德国人不理解它。他们只是把它看成一个圣诞节戏剧。但法国战俘一看就懂, 我的戏剧感动了他们。……所有的战俘都知道它谈的是什么。在这个意义上说, 它是真正的戏剧。

       《巴里奥纳》的写作, 是萨特思想观念转变的一个明显的例证。这部戏不仅使他打算从此认真地写一写戏剧, 而且也使他认识到" 真正的戏剧……即是对公众的呼唤, 共同的处境把我们与公众联系起来" 。由于这样的对戏剧的理解, 他以后的戏剧作品都具有明显的" 介入"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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