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心耿耿的小狗在一旁守着

       农场的主人领养了一只小狗, 对他甚好。可惜小狗长得是小短腿, 无法像一般的狗那样在农场帮主人照顾牲口。小狗长大了点, 整天自怨自艾的, 不晓得该如何报答主人; 它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既不会像乳牛那样生产牛奶, 也不像肥猪能够提供好吃的肉类。

       鸭子告诉它:" 好孩子, 虽然你的本领不大, 但你那颗真诚的心就足以弥补所有的缺陷了。" 一个大热天, 主人饭后在凉亭乘凉。忽然从上面掉下一片片的泥灰, 忠心耿耿的小狗在一旁守着。这座凉亭年久失修, 摇摇欲坠。小狗发现情况不对, 大声狂吠。可是它的主人还在酣睡中, 于是小狗用力咬着主人的指头, 主人这时才惊吓起来, 连忙跑出亭子。瞬间, 亭子整个倒塌下来。小狗因为脚的缺陷而逃跑不及, 给掉下来的干泥土砸伤了。主人为了报答它的救命之恩, 无微不至的照顾他, 一直到它老死。

       假如把智慧和勤奋看做金子那样珍贵, 那么, 比金子还珍贵的就是忠诚。对公司忠诚, 就是对自己的事业忠诚。忠诚不是阿谀奉承, 它不希求回报, 也没有其他的私心。

       很多老板用人不仅看能力, 更重品德, 而品德之中最为核心的又是忠诚度。那些既忠诚又能干的人往往是老板梦寐以求的得力干将。因为, 老板的成就感, 老板的自信心, 还有公司的凝聚力, 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员工的忠诚度。

       那些忠诚的人, 尽管可能做事能力有限, 但仍得到老板的重视, 到任何地方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面对那些朝秦暮楚的人, 对那些只管个人得失的人, 即使他的能力无人可比, 也不可能被老板器重的。

       在公司的经营运作中, 要用大智慧来做决策的大事毕竟很少, 而要人脚踏实地的去行动落实的小事却很多。少数人的成功靠的是智慧和勤奋, 而绝大多数人靠的是忠诚和勤奋。忠诚在现代社会尤为可贵。许多公司花费了大量精力去培训员工, 但有些员工在积累了相当经验后, 却常常一声不吭就销声匿迹了。这种人对公司是没有忠诚可言的。留在公司的则总是抱怨公司和老板的苛刻, 把一些责任都推到公司和老板身上, 这显然有失偏颇。

       忠诚度的缺乏, 表面看来受损害的是这个公司, 但深入来看, 这对员工的损失更大, 因为不管是就个人资源的积累, 还是由此造成的" 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 坏习惯, 这些都大大降低了员工自身的价值。那些人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摆不正自己的位置, 从而错误估计了现状。在这种情况下, 跳槽就很可能不利于他们以后的发展。请注意忠诚是公司生存的最大保证。

       促进法的制度文明

       法的价值评价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它贯穿于法的实践活动的始终。

       法的创制是国家实现其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社会关系的规范性调整和社会的规范性管理, 是社会生产、社会生活得以进行的重要条件之一。特别是随着社会发展, 生产领域不断扩大, 生产部门行业间联系日益紧密, 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化, 这些都使社会越来越需要有较稳定的运作秩序, 越来越需要排除社会管理过程中权力使用的主观任意性。因此, 在国家直接调整政治经济关系或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中, 规范性地使用权力和对社会关系进行规范性调整, 就日益显得重要, 由此, 法的创制工作在国家的各项活动中也就越来越居于重要地位。

       法的价值评价贯穿于法的创制过程的始终。在提出法律议案阶段, 享有专门权限的机关或个人向立法机关提出制定、修改、废止某项法律的正式提案。如果要制定某项法律, 就要对拟议中的法律作一个实现的价值评价, 如该法律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和超前性, 等等; 如果是修改某项法律, 则不但要对现有的法律规范及相关条款作出价值评价, 而且要对拟议的条文作出预先的价值评价, 以确定其能否满足当前社会现实的需要; 至于对某项法律的废止, 无疑是因为该法律已经不能满足调整社会关系的价值需要才作出的。

       总之, 在法的制定中, 法的价值评价有利于立法机关创制具有较好价值状况的法律制度, 有利于立法机关通过法的价值评价修正既有法律制度, 补充既有法律制度, 也有利于立法机关通过法的价值评价废止具有零价值、负价值的法律制度, 从而有效地实现国家的对内、对外职能, 促进法的制度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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