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用“言必信

       人人都不愿受怀疑, 觉得别人的怀疑足以让生活蒙上阴影。其实有时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不要" 瓜田李下" , 别把自己放在可能受怀疑的案板上。

       被康熙皇帝誉为" 元辅高风" 的清初大臣范文程历经清太祖、太宗、世祖、圣祖四朝, 官至大学士太师兼太子太傅, 在建立和巩固清王朝中屡出奇谋, 是一位颇有远见的政治谋略家。其在清廷任职几十年, 参与军国机密要事, 极受皇帝重用。朝廷每次议政, 以及草拟各种文书最后都要征求他的意见, 并按他的建议进行修改删订。他谋略过人, 上下左右的人都很看重他。太宗皇太极死后, 权力斗争十分激烈, 很多人成为皇家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惟有他巧妙地避免了皇族内部的派系之争, 最终得到了保全。1 6 4 3 年, 清太宗皇太极病死, 因为皇位继承问题事先没有安排, 满洲贵族之间爆发了残酷的斗争, 一时间杀人流血, 势不两立。在这场斗争中, 作为政治谋略家, 范文程可以说有举足轻重的分量, 但是出于保身的目的, 他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没有向任何一方倾斜。并且在任何一方向他请教斗争策略时, 他都以" 臣是朝廷之臣, 只为朝廷尽忠, 立君乃皇上家事, 臣下不便干预" 为理由, 巧妙地回避了。综观历史, 身处官场是非之地, 不受官场利益诱惑并能在非此即彼的权力斗争中不受干扰而独善其身的政治家, 范文程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因而, 他也是能辅佐皇帝开国, 但未受皇帝剪除的少数人。现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现象:

       因为是同学、同乡、朋友, 一块儿参加工作, 由于主客观因素所致, 有的可能进步快一些, 有的可能慢一些; 有的原来是自己的下级, 后来却成为自己的顶头上司; 有的成了某领域的" 明星" , 出人头地; 有的却仍旧默默无闻, 被无情的生活搁置一旁。按说, 这是合乎规律的差异, 人与人之间的竞赛不可能也不应当总是停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于是, 很自然地会引发出一些朋友的猜测与纳闷:" 他为什么能受到如此宠爱, 想必也是凭走后门、找靠山、拉关系爬上去的。" 显然, 这是一种偏见。但倘若你果真遇到此类情况, 如何处置为好? 如果说人与人之间在社会生活中容易产生怀疑是一件不能避免的事情, 那么你面对客观存在着的这一现象, 既不应当回避它、惧怕它, 也不应当视而不见, 听而不闻。正确的态度是要承认它、认识它, 坦然地面对它。多些宽容, 坦然地面对别人的怀疑, 首先要对自己自信一些, 去掉自己的一份疑心, 被人怀疑的事情也许就会减少一些。面对他人的怀疑, 你倒不妨先问一问自己:" 我怎么知道他在怀疑我。" 或者:" 我是不是无意间夸大了他人对自己怀疑的程度。" 事实上, 大凡疑心比较重的人, 也往往容易产生被人疑的错觉。说得干脆一点, 你的这种感觉在很多情况下是由自己的不健康心理引起的。或者说, 别人还没有怀疑你, 你却感受到了别人怀疑的威胁。于是, 苦恼、恍惚、忧郁、不安等便会接踵而至, 这实在是一件自讨苦吃的事情。当然, 在有些时候, 善恶是难以区分的, 这也不要紧。希望你能够本着善意的态度来对待别人的怀疑。当然, 面对怀疑的挑战, 从战略上讲, 你既应当有随时接受怀疑挑战的心理准备, 又要有防患于未然的强烈心理意识, 即尽量减少被人怀疑的契机。实际上, 在生活中你所感受到的怀疑, 在很多情况下是由于对方对你的误会引起的。对此, 你只要主动出击, 心平气和地找对方谈一谈, 说明原委, 怀疑也就迎刃而解了。但是有的时候, 仅有此举还是不能完全奏效的, 尤其是对那些疑心比较重的人来说, 这时最好的方法莫过于用事实说话了。比如, 有人怀疑你生活不够检点, 你可以用一尘不染、两袖清风的事实予以回答; 有人怀疑你不守信用, 你可以用" 言必信, 行必果" 的实践来证明; 有人怀疑你分亲疏远近, 你可以用一视同仁, 与人为善的行动去表现; 有人怀疑你不诚实, 你可以用" 说老实话, 办老实事, 做老实人" 的格言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且不说你还没有这方面的毛病, 即便有那么一丁点儿, 只要能按上边说的那样去做了, 久而久之, 别人再多的怀疑也会逐渐消除。

       总之, 我们应用真诚去换取信任, 切不要犯" 以毒攻毒" 的错误。同时也要避免那些被怀疑的机会。人与人相处, 最珍贵的便是真诚, 有了真诚就能赢得信任。如果你对别人的怀疑也采取怀疑的态度, 以疑对疑, 雪上加霜, 那么, 怀疑非但不能消除, 还会产生新的不信任情绪。

       一句箴言:面对怀疑, 守住自己的阵脚。

       崇尚法和尊重权利的法治精神

       法治文化是与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相伴而生的。当今世界, 法治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 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法治文化亦可分为显型结构上的法律文化和隐型结构上的法律文化两大结构。隐型结构层面上的法律文化又可分为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 显型结构层面上的法律文化也可分为法律法规、法律制度和法律设施。从理论上讲, 任何一种法律文化从内容上或结构上都应当是显型层面上的法律文化与隐型层面上的法律文化的协调统一。即有形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设施以及与有形结构形态相适应的无形的法律意识形态的协调统一。

       法治一直是西方法的传统精神。西方社会的勃兴和繁荣, 得力于法学家们对权利、正义的关注和对社会契约、人民主权、法律平等的启蒙。正是在" 正义" 价值目标的引导下西方社会主体形成了普遍的自由、平等、公平、民主和权利至上的观念以及信仰法、崇尚法和尊重权利的法治精神和良法主治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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