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者面前退避三舍

       嫉妒心理的产生, 有它特定的客观情境, 一般都发生在与强者、与竞争对手的关系中间。我躺着, 你也别想站起来; 我倒下了, 也拖着你一起倒下; 我自己跑不快, 就盘算着怎样挡你的道; 你的脚步比我快, 我就想办法拖你的腿; 如果你已经有了成就、创建或荣誉, 轻者翻翻白眼, 竭力贬低:重者讽刺挖苦, 诽谤诋毁, 落井下石, 甚至还来一封卑劣的匿名信, 必欲搞垮你而后快。

       嫉妒行为, 看似气势汹汹, 颇能给人制造一些痛苦和障碍, 实质是惧怕在事业和成就上与强者、与竞争对手进行比较, 是掩盖自己软弱无能的行为。所以, 嫉妒其实是性格的意志特征方面的一种软弱表现, 是弱者的心理特征。凡嫉妒者, 必有能力上的缺损, 或者在竞争对手面前处于劣势。受强者的刺激而产生的嫉妒, 往往又是弱者向往成为强者的病态心理。这种欲念毕竟也是" 一线光明" :希望变作强者。问题只是在于究竟怎样才能由弱变强。弱者想要变强, 就要承认自己是" 弱" 。弱者之所以是" 弱" , 首先是不敢正视自己的弱点。一旦敢于承认自己的弱点, 可以说就已经是半个强者。

       自知之明不失为是一种美德。这个美德, 将使人获得正确的自我评价。正视自己的弱点, 不是自卑。承认自己的弱点, 也不是懦夫。当一个人能够承认自己弱点的时候, 他的心境就会趋于平和, 他就有容人之大度, 他不再把强者当做自己的威胁, 不再视竞争为畏途。此时, 他心中的嫉妒之火, 自然会熄灭。

       弱而自知并不是安于弱者的地位。嫉妒之火, 是精力和能力的无谓消耗; 嫉妒之火熄灭, 正好把精力和能力用以奋斗。在强者面前退避三舍, 强者的刺激依然存在。只有自己也能弱而奋发, 终于成了强者, 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嫉妒心理。一个人, 克服了自己的弱点, 就是一个强者。

       " 水落石出" , 并不是强者的形象, " 水涨船高" , 方为强者的行为。从弱者变为强者, 可与强者展开竞赛, 经过自己的奋斗, 提高能力, 取得成就。

       谬误作为认识论与逻辑学的研究范围

       谬误作为认识论与逻辑学的研究范围, 它的产生与作为认识工具与表述工具的语言是不可分的。在认识的过程中, 人们需要运用语言去进行分析与论证, 在形成认识结果时, 人们要用语言表达与记录认识成果, 所以, 无论是作为认识方法的谬误还是认识结果的谬误, 都与语言表达式的使用相关。

       如果某一谬误的产生是源于语言表达式的语形方面, 则谓之语形谬误, 比如由于语言表达式不规范、不合语法或生造语词、语句而形成的谬误; 如果某一谬误的产生是源于语言表达式的意义, 则此种谬误可谓之语义谬误, 比如由于语词或语句歧义、含混、模糊、误用等引起的谬误均属于此类; 如果谬误是源于语言表达式的语用方面, 需要联系语言当时的具体使用环境才能发现, 则此种谬误谓之语用谬误, 比如, 同一句话, 甲说出来可能是谬误, 而乙说出来则可能不是; 同样一个人说出的话, 在今天可能是谬误, 要昨天则可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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