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

       我们可以看出, 从根本上说, 罗尔斯的正义论是一种伦理政治" 正义论" , 即将道德与政治结合起来, 通过人的伦理道德上的" 善" 来推出社会政治的" 正义" 原则, 并将这一原则作为解决社会各种不平等问题的基础。这实质上是同康德的" 绝对命令" 一样, 以从思想中形成的原则为出发点, 从先于社会的图式或范畴出发来解释和构造现实的社会政治生活, 表现出强烈的先验主义和主观主义性质, 也极大地发展了康德将伦理思想社会政治化的理论成分。

       我们认为, 一切从道德伦理来理解和建设社会政治的哲学家, 无论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 还是现代人本主义哲学家以及当代社会学家罗尔斯, 最终表现出来的往往是人们的一种社会政治愿望, 也常有落入空想之虞。因为, 尽管这种伦理社会政治思想从道德理论出发抓住了现实生活中的要害问题, 也作出了准确而深刻的批判, 但是, 它却从不把道德看作是具体的、历史的、有阶级性的, 相反, 总是从人的理性或人的本性出发, 将道德价值视为绝对的、普遍的、必然的, 进而把道德本身理想化、神秘化, 认为存在着适合于一切时代、一切民族、一切情况的道德理论。这就必然导致从道德的理想主义过渡到政治的理想主义, 而否定社会政治的现实性、具体性、相对性和复杂性。

       所以, 总的说来, 伦理政治学容易出现的一种问题就是在方法上是从思想上的原则出发来考察和判定社会政治法则, 这就是杜林所谓的" 适用于一切存在的那些形式的原则走在前面, 而应当适用这些原则的对象的领域则按其从属次序跟在后面" 。应该说, 针对这种情形, 恩格斯已作出过深刻的批判和正确的说明, 认为, 这种伦理政治理论往往" 在现实面前, 是和康德的绝对命令一样软弱无力的" 。因为" 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 而是它的最终结果; 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 而是从他们中抽象出来的; 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 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 。

       尚未触及的世界的角落

       2 0 世纪3 0 年代后逻辑领域内这种氛围的变化, 在马克思韦伯的意义上, 我将之描绘为一种" 觉醒" 当形式主义、直觉主义以及逻辑主义等学派中的伟大的梦想和幻觉失去了其哲学魅力时, 所保留下来并且从它们之中生长出来的便是冷静而又坚实可靠的科学。曾经作为新逻辑之母的科学即数学, 则带着它的子孙回到了其栖身之家。

       然而, 还乡一定会在家族中确定的成员中间激起怀疑。早在本世纪初, 庞卡莱就已经反对过逻辑主义, 认为它们自称要给数学装上" 翅膀" , 而实际上提供的仅仅是一个" 扶手" , 而且这个扶手还不是非常可靠的。

       战后几年, 我第一次碰到塔斯基时, 他向我谈起他在试图使数理逻辑在柏克利数学系受到重视时所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我也回忆起在我自己的国家的数学建设中的类似情况。人们都抱怨一些最有希望的学生已经离开这个学科而转到哲学上去了。现在, 经过了4 0 年或更长的时间以后, 这种态度不再在数学这一职业中流行, 除非是在那些现代发展尚未触及的世界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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