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超我则主要负责行为的社会条件的判断

       人的行为是在大脑皮层控制之下, 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为主体构成的一种内在联系( 结构) 来实现的。这里所谓的本我, 按弗洛伊德的说法, 叫做" 一口利己欲望和本能沸腾的大锅" 。本我是人的一切行为冲动的源泉。成年人的本我实质上是一个由各种行为冲动元( 本我元) 构成的本我元库。而一个本我元就是一个能启动并控制一种行为的, 且相对独立的特殊结构复合单元。本我中的本我元包括两大部分, 一部分是由于进化和选择而保留下来的, 用于维持生存所必须的、几乎是等同于动物的本能的本我元。这些本我元主要启动和控制吮吸、抓握、寻求、爱抚、觉醒、睡眠、生殖活动等本能行为。另一部分则是通过后天的作用, 在人发展到一定水平时, 不断地学习和" 固化" 而形成的。由此可见, 人的行为发展, 首先应是本我元的扩充和固定。每个人因遗传和生活经历的不同形成了各自独立的本我结构。有人的本我可能以低级欲望为主, 而有人的则可能以高尚的驱力源为主。当然, 有的也可能是善恶均等。不过, 从理论分析可以推知, 人群中本我结构的内容在善恶轴上应呈正态分布。

       自我和超我是一种通过后天学习而建立起来的, 能对行为的可行性作出判断的机构, 具体体现为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判断和控制能力。自我主要负责行为的非社会条件的判断; 而超我则主要负责行为的社会条件的判断。从本我元库中复制的信息只有通过自我和超我的关卡, 才能形成有效的行为冲动, 进而表现出显现的行为。

       明白了上述行为原理, 也就很容易理解人类行为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 即动因。人类行为发展的主要动因包括几个方面:①外界环境( 包括社会环境和各种自然环境条件) 是行为发展的根本动因。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应付一定的环境条件改变而发展起来的。②主观的生理、心理、社会需求是行为发展的内在动因。同处一个相同环境中的人, 其行为也千差万别, 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需求的差异。③外界对某种行为的肯定与支持, 以及内在的由于该行为而获得的满足与快乐是行为丰富发展的又一动因。某一种行为, 只有得到了外界的一贯肯定和支持, 并确保自身得到益处, 这种行为才会以一种固定的程式驻留在本我元库之中备用。④外界对某种行为的否定与限制, 以及内在的由于该行为而遭受到痛苦与挫折是发展自我与超我的根本力量。只有通过主观的失败和痛苦、外界的否定与限制, 才能不断地强化自我、超我的行为判断能力, 保证一个人行为的健康发展。

       分析表达式与其使用者之间的特定关系

       我认为, 将真理作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之区分, 在一般的意义上是可行的, 是有意义的。事实上, 在我们前面所分析的各种真理中, 逻辑上的真命题或重言式、语义上的正确定义、数学上的真命题均可以归入逻辑真理, 而与所反映的对象情况相一致的命题则可以归入事实真理之列。但是, 要注意的是, 不能将这种划分绝对化, 即是说, 所谓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的区分也是相对的, 真正纯粹而又绝对的所谓逻辑真理是不存在的, 即使像排中律、不矛盾律这样的逻辑真理, 它们的真也是有条件的( 在二值逻辑的范围内) 。所以, 从这个意义上说, 奎因的反驳是有道理的。

       我认为, 既然真理是指其值为真的命题或语句, 且命题与语句在现代逻辑中又是可通的, 因此, 我们可以将真理作语形真理、语义真理与语用真理之分。

       按现代符号学的观点, 对语言表达式( 语词或语句) 的分析可以有三个层次, 即语形、语义与语用层次。如果对某一表达式的分析只涉及符号间的组合即形式结构而撇开表达式本身的具体意义, 则这种分析是语形层次的; 如果对表达式的分析不仅考虑符号间的组合与结构, 而且要涉及表达式与所指对象之间的关系, 即表达式的意义, 则这种分析便是语义层次的; 如果对表达式的分析不仅涉及语形与语义, 而且要考虑具体的使用语境, 即要分析表达式与其使用者之间的特定关系, 则对表达式的这种分析便是语用层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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