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坚持这样做

       最好将每天必须要做的事分成三类。第一类是能创造新的生意( 增加收入) 或削减成本的那些事( 因为只有这两件事可以创造利润, 利润=收入- 成本) ; 第二类是必须去做且用以维持现有的生意或保持现有运作系统运转的那些事情; 第三类是别人希望做的, 但又对利润基线毫无帮助的所有事情。所要遵循的原则是:绝对要干完第一类事之后才开始干第二类; 绝对要在干完第二类事之后才干第三类。

       所以对于第一类事, 也就是最重要的事, 对于最重要的事情, 我们应如何对待呢? 显然最重要的事, 要用最多的精力去面对, 这也合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点论和两点论的观点。在实践中会受益无限!

       你必须用最急迫的态度去完成最重要的事情, 而不是去创造忙忙碌碌的气氛。始终如一地把最后期限设在最近的点, 如果你坚持这样做, 人们就会满足你的最后期限, 不是通过加班加点, 整夜不睡, 而是通过从他们的时间表中剔除那些不产生价值的事情。因为只有这样, 才会使你的人力资源用心去寻找, 去决定哪些事真的产生价值, 而哪些又不是。与此相反的现实是给员工以足够的时间, 无论什么时候, 总有足够的时间去拖延。

       足够的时间, 意味着有一部分时间或大部分时间被浪费掉, 人们总是有一种不到最后不尽力的心理, 这其实也是人性所在, 自己的懒性始终最难克服。

       当我们伫立于" 边缘地带"

       审美也许可以看做是由生活与文化相互作用所产生的某种边际效应, 所以在现代生活中, 我们一般很难区别审美的生活意义与文化价值。而审美文化, 则正是将人们的审美活动, 连同其日常生活本身以及可能的文化价值整合于一身的" 大众化" 的世俗生活方式与文化选择。但它绝对是现代工业社会和都市文化的产物, 体现了社会大众的现代生存方式、精神生活的状态及价值追求的一般。正是在大众的日常生活与现代文化的交会处, 才产生出具有普遍抒情色彩和审美效果的大众的审美文化来。总之, 如今我们可以用审美文化来概括这样一种生活与文化的相互作用, 及其边际的社会效应和精神产物了。

       社会大众当然在事实上创造着文化, 正如他们始终现实地生活着。所以我们可以将文化看作是人的生活条件和特征的总和, 更可以从生活历史的广度上, 将其概括为包括人类生活及其所有成果在内的生活实践的总和。每个人都拥有属于他的生活, 拥有属于他的文化; 反之, 当一个拥有了属于他的文化, 那么也就意味着他拥有者属于他的生活。至于文化是什么, 一想到这个问题, 等于把我们的思维逼到了极限。不过我们可以对文化给予经验式的描述; 比如, 我们一想到生活这一词眼, 总是同这样的生活或那样的生活的区别性关系联系在一起。这样的生活之所以不同于那样的生活, 或许正是因为文化在起作用吧。所以我们何不将文化看做是人们所创造的某种生活方式呢? 当然, 我们并不能确定, 将文化和生活方式不加区别地同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联系在一起, 进而将生活与文化同样不加区别地相混淆是否合适。我在一本书上读到过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前总干事梅奥的一段话, 意思是说:文化的发展本质上是为人类生活创造条件, 使每个社会, 归根结底要使每个人在生活中参与并创造自己社会的文化, 而这个社会则保证每个个人通过他的文化创造表现自己, 并对整个社会作出贡献。所以在我看来, 生活与文化应该是密不可分的。人们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同样也就意味着拥有了自己的文化。虽然文化不是可以由哪个社会阶层、社会团体、更不是由哪个个人所能" 专有" 的, 尽管他参与了文化的创造并现实地拥有某种文化, 但文化本质上是人类生活的一种社会化的、历史性的、公众样式的存在方式。同时文化又对个人展开自身, 任何人一旦以某种生活方式存在, 同时也就意味着他的文化性的获得; 个人正是通过文化, 实现着其生活方式的选择, 乃至个人生活环境的改造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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