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是社会各种制度的首要美德

       和政治行为, 政治本质上就是一种伦理政治。美国伦理学家代表罗尔斯, 就是在以亚里士多德、洛克、卢梭以及康德所建立起来的传统伦理政治思想基础上来明确提出和阐述伦理政治学理论的, 尤其是, 罗尔斯深受康德实践哲学影响, 其两大代表作《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就是在康德实践哲学的基础上加以研究的, 前者贯穿着康德的先天道德原则, 后者则是康德实践哲学的理性信念、理论基础和先验方法的现代阐发。正因为如此, 以致许多学者都把罗尔斯与康德相提并论。罗尔斯提出了正义论, 阐述了人的" 原初状况" 、" 正义原则" 以及" 正当合理性与善价值的一致性" 等理论, 力图通过将道德正义作为社会政治的最高原则来论证社会正义问题, 最终建立起具有公正秩序和合理性的正义社会。

       在罗尔斯看来, 伦理学理论与社会政治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 道德是解决社会- 政治问题的基础。如同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说的, " 国家就是伦理观念的现实化" , 罗尔斯也明确宣称:" 正义是社会各种制度的首要美德, 如同真理是思想体系中的首要美德一样。" 正义是人天生具有的情感, 因为人在原始状态中是有正义感的, 其理性、权力、自由与机会等是平等的。当人通过契约达成社会后, 还带着这种原始而自然的愿望, 作为公平的正义, 它是一种核心道德价值观念, 也是社会制度的基本美德和社会结构的基础, 它意味着人们在社会福利上具有平等的权利。

       社会正义原则既是人们行为的价值准绳, 也是社会制度分配人们基本权利、义务和各种利益的标准, 正义论的两条原则是:" 第一, 每个人都具有这样一种平等权利, 即与其他人的同样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 第二, 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是这样安排的:1 . 合理地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 2 . 加上地位和官职对所有人开放。" 它所体现的总体思想就是:所有的社会价值或福利、自由与机会、收入与财富以及人的尊严感等等所赖以形成的基本权利本身应该是平等分配的, 也是对每个人都有利的。总之, 在罗尔斯那里, 善就是" 作为公平的正义" , 正义就是善。当正义原则与善能够融合在一起时, 人们就会建立一个和谐的、稳定的即正义的社会; 而能够" 成功地实现生活的合理计划" , 就能正义地生活即道德地生活。

       不要害怕应付不合理的要求

       我们在个人生活中, 总是不断地、交替地扮演着主人和客人的角色, 因此我们有可能要去应付不合理的要求、令人不快的行为、或者闹得不像话的场面。有人想平息餐桌上的争论, 他提了一个十分意外的问题:" 诸位, 刚才是一道什么菜? 大概是鸡! " " 是的。" 一位客人回答。" 一定是公鸡, " 这人一本正经地说, " 原来是鸡在作祟, 难怪大家要斗起来。" 说完他举起酒杯:" 来点灭火剂吧, 诸位! " 一场餐桌上的征战顷刻间平息了。

       有时候为了化解困境, 没有任何合适的方式, 只有依靠幽默的力量。当百货公司大拍卖, 购货的人又推又挤的时候, 每个人的脾气都犹如枪弹上膛, 一触即发。有一位女士愤愤地对结账小姐说:" 幸好我没打算在你们这儿找' 礼貌' , 在这儿根本找不到。" 结账小姐沉默了一会儿, 说:" 你可不可以让我看看你的样品? " 那位女士愣了片刻, 然后笑了。

       作家欧希金也曾以幽默摆脱了一个困境。他在他的《夫人》一书中, 写到了美容产品大王卢宾丝坦女士。后来在一次他自己举行的家宴中, 一位客人不断地批评他, 说他不应该写这种女人, 因为她的祖先烧死了圣女贞德。其他客人都觉得很窘, 几度想改变话题, 但是都没有成功。谈话越来越令人受不了, 最后欧希金自己说:" 好吧, 那件事总得有个人来做, 现在你差不多也要把我烧死。" 这句话马上使他从窘境中脱身出来, 随后他又加上一句妙语:" 作家都是他的人物的奴隶, 真是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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