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他又是这种道德规律的制定者

       康德正是通过对道德基础的理性主义和道德意志的自由主义分析, 提出了他的伦理学说的一个根本思想- - - 道德自律。在康德看来, 既然道德规律完全是纯粹实践理性的自身规定, 是我们行为自由的形式化的理性条件, 既然人的道德意志是自由的以使人能够服从道德规律, 所以, 从本质上说, 道德是自律的, 自由是" 道德的存在自由" , 也是一切道德规律中的最高规律。

       道德既不来自宗教信仰, 也不来自感觉经验, 而来自理性, 道德意志既不是受决定论支配的, 也不是一种任性, 而是自由地遵循自身规定的道德规律。康德说, 他的道德理论, 就既防止了道德领域中的经验主义- - - 它把单纯象征变为图形, 而把一种非感性的直观作为道德的基础。毫无疑问, 康德将道德由" 他律" 变为" 自律" , 将道德自律和自由作为其伦理学的核心, 这是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的" 哥白尼式革命" 。这种革命的实质就在于" 自律" 原则:

       道德意志把确定普遍规律的意志本身作为对象。在康德看来, 以前一切伦理学的最大问题就在于没有认清道德意志是" 自律" 的, 虽然他们触及了道德义务与规律的联系, 但始终没有看到, 人既是道德规律的遵循者, 同时他又是这种道德规律的制定者, 人的意志自律意味着人服从自身所制定的道德原理。正是道德自律使人具有不同于物的价值, 也才使人有了做人的伟大人格和高贵尊严, 为此, 康德坦言, 人的伟大不在于服从道德规律, 而在于作为立法者而服从道德规律, 从根本上说, 人的尊严就来源于他是道德规律制定者这种身份。

       不同的人应采取不同的批评方式

       不同的人由于经历、文化程度、性格特征、年龄等的不同, 接受批评的承受力和方式有很大的区别, 这就要求批评者根据不同批评对象的不同特点, 采取不同的批评方式。

       不同的人对于同一的批评, 会有不同的心理反应, 因为不同的人, 性格与修养及对问题的看法都是有区别的。

       我们可以根据人们受到批评时不同反应, 将人分为迟钝型反应者、敏感型反应者、理智型反应者和强个性型反应者。反应迟钝的人即使受到批评了也满不在乎; 反应敏感的人, 感情脆弱, 脸皮薄, 爱面子, 受到斥责则难以承受, 他们会脸色苍白, 神志恍惚, 甚至会从此一蹶不振, 意志消沉; 具有理智的人在受到批评时会感到有很大的震动, 能坦率的认错, 从中汲取教训; 具有较强个性的人, 自尊心强, 个性突出, " 老虎屁股摸不得" , 遇事好冲动, 心胸狭窄, 自我保护意识强, 心理承受能力差, 明知有错, 也死要面子, 受不了当面批评, 并且也不会轻易改正其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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