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任何先定的观念

       认识是人的认识, 认识的主体是人。而人最显著的特征, 在于能" 言" , 即能够制造广义的" 象征" 体系, 并用它创造出一个自己生活于其中的意义世界。当人可以用某种符号或象征来指涉实在的组成部分之时, 他也就脱离了一般动物界而获得了人的本性。当然这同时也就赋予了他以认识的能力并决定了他认识的方式, 因为他由此而摆脱了在与外界关联中的直接性和个别性, 而获得了间接性和普遍性。这使他可以生活在观念世界中, 生活在由观念的有序联结而构成的意义世界中。

       构成了各种社会文化之精神的重要宗教经典, 常常不约而同地赋予了" 名" 或" 命名" 以原初性的重要地位。如果说作为整体的世界是从" 无名" 和" 混沌" 开始的, 那么世界的各个组成部分, 也就是与人相关的世界, 却是从" 有名" 和" 命名" 开始的。这里隐含着两点极其深刻的认识论涵义:第一, 对人来说有意义的存在物, 只能是人所认识到的存在物, 当然这种认识是程度不同的, 但至少是意识到这一意义上的认识; 第二, " 无名" 的或陌生的事物, 因为尚未进入人的意义世界或有序世界, 所以才会引起慌乱或至少是惶惑的感觉。人只能生活在对他来说是有意义、有秩序的世界之中, 而意义和秩序的起码的基础正是" 名" 或" 言" 。正如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所言:" 在语言出现之前, 不存在任何先定的观念, 任何事物皆浑沌一团。" 由此不仅可以看出" 言" 或象征在认识论中的优先地位, 而且可以看出" 言" 或象征在人的生存甚至存在论中的重要地位。

       " 名" 和" 言" , 或者符号和象征, 在其起源之初肯定具有个人性。因为指涉或象征的需要, 往往是个人即时的需要, 尽管是在交往方面的需要。对事物只能是先命名而后取得社会认同, 不可能先取得社会认同而后命名。这种个人性必然伴随着任意性或随意性。事实上, 至少在逻辑和语法的层次以下, 这种个人性和随意性还普遍存在于名词以外的一切语言形式中。不止如此, 个人性还既存在于语言的源起之中, 也存在于语言的运用之中, 正因为如此, 在不论多么一体化的社会里, " 私人语言" 都不会绝迹。如果谈到姿态语言或其他的象征形式, 其起源的个人性以及在运用中不可免除的个人特征, 就更不待言了。

       自以为聪明的人往往不得善终

       自以为聪明的人往往不得善终, 而真正大智大慧的人, 表面上都似乎有点" 愚" 。不败人生" , 才" 不外露。

       人普遍有一种自我优越感, 而且一个人的行为、情绪往往与这一优越感有着极大的关联; 一旦他意识到自己的可笑幼稚或愚蠢, 那种优越感便是对自我的一个奖赏。反之, 优越感由于感到自我的失败, 而这失败是对方造成的, 因而便会产生一种近乎专横的粗暴, 并通过情绪和行为或语言把这种粗暴施加于对方, 甚至于是一种不挫败对方绝不罢休的怨恨。

       所以, 这是一个可怕的阴暗领域, 然而, 它又是那么普遍地存在着。作为人的劣根性, 它像个幽灵, 缠着人类不放。我们看不惯这一可恨的家伙, 但却拿它毫无办法。在此之前, 我们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 尽管在日常交际中, 我们时常感到有某种东西在驾驭着人们的情绪, 我们一不小心, 它就要煽起对对方的怒火与怨恨, 更糟的是, 有时候我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因而就让对方忽然就对自己冷淡了起来。

最近文章